各單位:
值此石河子大學建校75周年之際,為確保校慶活動的順利進行,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,現就校慶標識的授權使用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知識產權歸屬
石河子大學建校75周年校慶標識的著作權及其他一切知識產權均歸石河子大學所有。
二、使用規定
1.任何校內外單位或個人,未經學校書面授權,均不得將校慶標識用于商業目的(含潛在商業目的)。
2.任何單位或個人,如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使用校慶標識,或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有損學校形象、聲譽、權益等行為,學校將有權要求相關機構或個人立即停止使用,并須消除不當使用造成的不良影響。同時,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。
3.對于造成惡劣影響的侵權行為,學校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機構或個人的法律責任。
三、獨家授權
石河子大學獨家授權石河子市石大藝棧文創中心,負責建校75周年校慶標識相關文化產品的開發、設計與制作,并在線上線下同步發售。其他任何組織及個人,未經學校書面授權,嚴禁使用校慶標識進行產品開發或市場推廣。
如有意了解更多校慶文化產品的設計與制作,請聯系石大藝棧文創中心,聯系人:宋強 聯系電話:15739339999。
四、法律責任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,未經學校授權許可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商業目的開展涉及石河子大學建校75周年校慶標識的市場開發經營活動。否則,學校將視為對學校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,并保留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所有法律責任的權利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全部由侵權行為人承擔。
敬請廣大師生、校友及社會各界予以遵守并相互監督,共同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和良好形象。
特此公告。
石河子大學黨委宣傳部
2024年6月29日